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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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4月2日(周日)至4月4日(周二)放假,共3天。4月1日(周六)按周一的课表上课。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检查工作,严格做好节日值守应急和安全保卫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减负各项规定,确保节日假期祥和平安。
天宁区教育文体局办公室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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