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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期结束及寒假期间各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3    录入者:办公室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及有关学校,机关各处室:

现就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结束及寒假期间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结束前及下学期开学工作时间安排

(一)本学期结束前时间安排

1.小学考查科目及期末考试时间由各辖市区安排。

2. 1月23日,中学考查科目考查结束。

3. 1月29日-31日,中学期末考试。

4. 2月3日,休业式(法制报告),下午教职工会议。

5. 2月4日,寒假开始。

本学期实际教育教学时间为107天。

(二)下学期开学工作时间安排

1.2月23日,教师报到,学校部署开学工作;

2.2月24日,教研活动;

3.2月25日,学生报到注册;

4.2月26日,新学期开学。

职业学校参照执行中小学(幼儿园)时间安排。职业学校因人才培养特点和行业职业教育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须提前报市教育局高职处备案。

二、做好学期结束工作
学期结束前,根据省、市减负规定及有关要求,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复习考试、学生发展性评价、法纪和安全教育、代收费项目结算、校舍设施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文书档案资料收集、信访接待等工作,认真做好学生寒假活动设计、指导工作(学生寒假活动指导意见另发)。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三十条实施意见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切实加强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持之以恒反对“四风”,认真执行“八个严禁”规定,不得以任何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三、做好寒假期间工作

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苏教基﹝2017﹞20号),要以崭新的姿态、务实的举措、实际的行动,严禁在寒假期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课补习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或提高班,不得组织、要求或暗示学生到校外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市教育局和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进行抽查,对违反规定或经群众举报查实的一律严肃处理;对执行不力、来信来访较多的地区,将在市县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指标体系中扣除相应的分值。

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省、市“五项”严规,严格控制学生寒假作业量,除按有关规定布置必须完成的作业外,不得另行布置书面作业。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自己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作业。要将国家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的决心传达到每个家长,动员学生家长在假期不要盲目跟风参加社会补课,更多安排适合学生兴趣爱好特长的活动,增强学生的发展自信。职业学校可根据职业教育规律特点,布置相关调研课题,适当开展学生企业见习、社会实践、公益服务、技能训练、创新创业体验、拔尖人才培养项目等活动,落实各项活动的组织管理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有效。

鼓励和引导教师利用假期进行减负增效教学研究和备课活动,重点在研究学法、指导学法、提高学案编制水平和使用效益等方面加大力度,教师备课量一般不少于一周。要认真做好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各级劳模、老党员、老干部、生活困难党员和生活困难教职工工作。要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坚决杜绝有偿家教。要积极开展家访活动,对因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或其他因素影响有可能辍学的学生及时给予帮助。

要精心研制寒假期间学生活动计划,要有专人负责组织各项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学生活动特别是规模较大的集体活动必须制定安全预案,保持家校联系渠道畅通,确保活动安全。学校建立体育设施、图书馆、实验室、艺术活动场馆定期免费开放制度,鼓励学生利用学校实验室开展自主创新实验,引导学生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和文化艺术活动。坚持自愿的原则,合理安排学生参加适量的综合实践、冬令营、志愿者服务、社区宣传等活动。职业学校可根据需要开放相关专业实训室、创新工作室,合理安排适当的技能拔尖和创新拓展活动。寒假学生活动计划和小结分别于放假前和开学初以电子稿形式报市教育局基教处、高职处、德育处、团工委。

各单位党组织要按照统一部署,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开好标准严、尺子紧、质量高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组织好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积极组织班子成员和广大党员、干部、教师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政治理论素养;要充分发挥一线党员、干部、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针对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重点难点问题,群策群力、开展讨论,提早谋划新一年新学期的工作。

牢固树立校园安全“底线意识”和“红线思维”,扎实做好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加强校园巡查和防盗设施检查,确保学校财产安全,确保无火灾、盗窃、责任事故、治安事件发生。遇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妥善处置并第一时间报告市教育局。局属单位寒假值班表于1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安全保卫与维护稳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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